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3月25日
進口立陶宛青貯飼草植物檢疫要求
一、檢驗檢疫依據(j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二)《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jiān)督管理辦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立陶宛共和國農(nóng)業(yè)部、食品獸醫(yī)局關于立陶宛青貯飼草輸華衛(wèi)生與植物衛(wèi)生條件的議定書》。
二、允許進境商品名稱
輸往中國的青貯飼草(haylage)是指在立陶宛種植、青貯、分揀包裝的人工栽培牧草,包括多花黑麥草(Lolium multiflorum)、多年生黑麥草(Lolium perenne)、草甸羊茅(Festuca pratensis)、紫羊茅(Festuca rubra)、梯牧草(Phleum pratense)、草地早熟禾(Poa pratensis)、紅三葉草(Trifolium pratense)、白三葉草(Trifolium repens)、羊茅黑麥草(Festulolium braunii)、苜蓿草(Medicago sativa)。
三、加工廠的批準
青貯飼草須來自立陶宛共和國農(nóng)業(yè)部、食品獸醫(yī)局(以下簡稱立方)考核批準的加工廠。加工廠由立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中方)推薦,由中方檢查或?qū)彶楹细窈笥枰宰缘怯洝?br>
四、檢疫性有害生物
輸華青貯飼草不得攜帶以下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及動物疫?。?br>
1、南芥菜花葉病毒Arabis mosaic virus
2、李痘病毒Plum pox virus
3、甜菜跳甲Chaetocnema pulicaria
4、氈蚧屬一種Eriococcus brachypodii
5、佐伊爾葉象Hypera zoilus
6、玉米偽毛蚜Sipha maydis
7、具肩根瘤象Sitona humeralis
8、淺黃根瘤象Sitona lepidus
9、馬鈴薯腐爛莖線蟲Ditylenchus destructor
10、鱗球莖莖線蟲Ditylenchus dipsaci
11、三葉草胞囊線蟲 Heterodera trifolii
12、百里香菟絲子 Cuscuta epithymum
13、小麥基腐病菌 Pseudocercosporella herpotrichoides
14、黃萎輪枝孢 Verticillium albo-atrum
15、口蹄疫 Foot and Mouth Disease
16、藍舌病 Bluetongue
17、水泡性口炎 Vesicular stomatitis
18、馬傳染性貧血 Equine Infectious Anaemia
19、馬腦脊髓炎 Equine Encephalomyelitis
20、馬沙門氏菌流產(chǎn) Salmonellosis
21.西尼羅河熱 West Nile Fever
五、安全衛(wèi)生要求
輸華青貯飼草不得帶中方關注的動物疫病,不得含有危害人類和動物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zhì),以及未經(jīng)中方批準的轉(zhuǎn)基因成分。
六、產(chǎn)品加工和出口要求
(一)加工儲藏及運輸。
1、青貯飼草種植農(nóng)場須實施有效的綜合管理措施,以避免和控制本要求第四條所列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的發(fā)生。青貯飼草加工企業(yè)須建立植物防疫體系,保持加工區(qū)及設備清潔,在壓縮打捆包裝前采取有效的去雜、去污措施,并不得采用金屬材質(zhì)材料打捆包裝,確保青貯飼草符合以下要求:
(1)不帶本要求第四條所列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2)不帶有螨類、軟體動物等活的有害生物;
(3)不帶有根系、成熟籽粒及其他植物殘體;
(4)不帶有土壤、動物糞便、動物尸體、塑料膜、石塊、金屬等異物;
(5)建立有效溯源體系。
2、立方應確保裝運前,批準的加工廠將青貯飼草存放在具有以下條件的儲藏設施中:
(1)具有相對獨立空間;
(2)地面光潔、易清掃,具有排水設施,以便實施清掃和消毒處理;
(3)具有有害生物控制措施,防止倉儲害蟲發(fā)生和危害;
(4)具有防鳥措施,防止鳥類羽毛、尸體、排泄物污染發(fā)生;
(5)具有防鼠措施,防止鼠類污染發(fā)生。
3、必須使用干凈衛(wèi)生的集裝箱裝運輸華飼草,必要時應對集裝箱進行清掃并徹底消毒。
(二)離境前檢驗檢疫和證書要求。
1、青貯飼草離境前,立方應按照議定書要求對輸華青貯飼草進行檢疫,經(jīng)檢疫合格或經(jīng)熏蒸除害處理合格的青貯飼草準予向中國出口。每批輸華青貯飼草,立方應依照第12號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ISPM12)出具植物檢疫證書,注明青貯飼草的品名、重量、產(chǎn)地(精確到?。⒓庸S的名稱及注冊號、目的地、發(fā)貨人及收貨人的名稱及地址、集裝箱號。對于離境前實施熏蒸處理的,立方還應在證書“處理(Treatment)”欄中注明所采取熏蒸劑名稱、熏蒸處理的藥劑濃度、處理溫度及持續(xù)時間、熏蒸氣壓等信息。
2、立方出具的證書附加聲明中應注明:“This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SFVS-MoA-GACC Protocol of Veterinary and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Lithuanian Haylage to Be Exported to China”(該批貨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立陶宛共和國農(nóng)業(yè)部、食品獸醫(yī)局關于立陶宛青貯飼草輸華衛(wèi)生與植物衛(wèi)生條件的議定書》要求)。
(三)標識要求。
每批貨物的每個集裝箱(包括封閉式運輸工具)內(nèi)應至少有一個包裝標志,注明加工企業(yè)名稱和注冊號及“立陶宛青貯飼草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中文字樣。每件貨物最小包裝上應有符合中國國家強制性標準《飼料標簽》(GB10648)要求的中文標簽。
七、進境檢驗檢疫
(一)檢疫審批。
中國青貯飼草進口商在簽訂貿(mào)易合同前,應申請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二)證單核查。
1、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真實有效;
2、核查是否來自注冊登記的加工廠;
3、核查進境青貯飼草是否附有《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二)貨物檢查。
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結(jié)合本要求第四條、第五條和第六條,對進境青貯飼草實施檢驗檢疫。經(jīng)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入境。
(三)不符合情況處理。
1、無有效的植物檢疫證書,無標志或標志內(nèi)容不符合本要求的,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2、來自未經(jīng)注冊登記的加工廠,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3、發(fā)現(xiàn)活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活的生物,如老鼠等嚙齒類動物,作退回、銷毀或檢疫除害處理;
4、發(fā)現(xiàn)土壤或未經(jīng)中方批準的轉(zhuǎn)基因成分,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5、發(fā)現(xiàn)動物糞便、動物尸體、禽類羽毛、飼草根、籽粒以及其他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植物殘體、金屬材料等或不符合中國飼料相關安全衛(wèi)生標準,作退回、銷毀或檢疫除害處理。
發(fā)現(xiàn)上述違規(guī)情況,中方將向立方通報,并視違規(guī)嚴重程度采取暫停進口相關加工廠、產(chǎn)區(qū)產(chǎn)品,甚至暫停整個項目進口等措施。